4.5及以下貨車不需要辦理營運證。為進一步落實務院有關“放管服"要求,精簡道路貨運行政許可事項。起總質量4.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不用再辦理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。此后,對于車輛道路運輸證和4.5噸以下的小型貨車,這類貨車無需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及車輛營運證。藍牌輕卡(藍牌貨車),這類貨車也無需辦理營運大家一起來和華律網小來了解下。不需要營運證的貨車有哪些不需要營運證的貨車
兩噸以下的貨車可以不用辦理營運證。法律依據: 《中華民共和道路運輸條例》第二十四條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,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,使用總質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運經營的,專業分析不是開貨車不需要營運證,而是4.5噸及以下的貨車無需辦理貨運車營運證,這也就意味著,輕型貨車車主今后能夠無證跑運輸了。取消皮卡車營運
不需要營運證的貨車是使用總質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運經營。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,向設區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。關于哪些車不需要營運證的問題,下面華律網小為您進行詳細解答。一、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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